魔鬼学搭讪,天使在独思
写作最好的秘诀是写下第一个字,然后是第二个字,直至最后一个字。 我就是这样的。写第一个字时,完全不知道最后一个字是如何结尾的。
Anthropomorphic Still Life
一天之内读了两本书《魔鬼搭讪学》和《奇特的一生》。
还是决定今天写两篇文章,然后再睡觉,这样我心安些,听手指敲打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心里也更爽一些。因此,那就晚点再睡吧。
我看《魔鬼搭讪学》这本书,其实是因为和室友一起吃晚饭时,恰好心血来潮,找个女生搭话要微信联系方式。
因为我看她们在一起用英语聊天,对面应该是巴基斯坦人,我觉得这件事也蛮有意思的,错过了就很可惜啊,何况那个女生也很漂亮,看美女是男人天性,好色对女性也是一样,都是刻画在基因里面的代码。
当然我这种操作肯定会吃一头鳖。回到宿舍搜了下这本书,电脑里还真有,于是就立马看了。
其实每本书写下来,投放到市场当中,一定会有读者看的。如果受到流行追捧,那本书必定有其高明之处。而外人往往会仅凭书籍标题文字判断,那个成语叫啥来着,我总是会提笔忘字,好多成语到口边了,愣是想不起来,搜索结果也只会干扰我的思路。
下面是一部分书中摘抄:
脸皮厚一点,总比压抑成变态要好。
搭讪一千个人,总比追到了一个就不放手,用刀子和硫酸保证不变心要好。
搭讪的动机是为了认识女孩子,但搭讪的结果却可能是认识了自己。
“每当一个美女在身边经过,在欲望被勾起的同时,我也会感到心里冒出一座监狱。如果我上前跟她搭讪,会被抓起来吗?不会。会被罚款吗?也不会。会被嘲笑吗?甚至都不一定。可我就是感到一种力量阻止自己,这就是心里的那座监狱,每每已意识到这里,我就有一股无名的怒火,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而是教化下的一大傻逼。其实,只要我说一声HI,这座监狱就土崩瓦解了,就是这么简单,也就是这么不容易。”
话语权跟财产权都是人权的一部分,按照自己的需求解释别人的话语跟按照自己的需要使用别人的财产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都是对别人的冒犯。
我的逻辑是世界很大,美女很多,因为你搭讪了,有机会认识更多的美女了,所以你更可以保持自我。
从那以后我每年都会搭讪一百多人,然后也会轻易放弃一百多人,剩下的那几个才真的是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很美好。
摈弃一切多余的套话、假话和废话。
当一个人开始谈论自己和表现自己的时候,其实也是获得安全感的标志。
保持自我,正好筛选出真正喜欢你的那些人。
发现她而不是改变她。
搭讪其实就是因为看着顺眼认识一下,为接下来的相互了解留个机会而已,不是求爱,也不等于一见钟情。
勇于提出要求,同时又始终给对方选择的自由,这就是约会的艺术。
对于书中的一部分观点,我当然是认为其有失偏颇的。观点这种东西嘛,稍微歪一点就能讨论个三天三夜。因此读书我们是求同存异的,书中的许多观点,我是非常非常欣赏的。
比如:坦然接受自己的一切,包括缺点,才是让你把错误降到最低的捷径。错误最少的人,就是最后的胜者,你的对手不是她,而是那些跟你一样追求她的男人,以及你自己。
我是非常非常非常赞同这段话的。首先,开头就是斯坦诺维奇的《这才是心理学》 那个理论:接受错误以减少错误。我们承认概率,承认某些事情不可改变,承认自己会犯错,那么就把这些排除在外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把错误率降低,这样才可以接纳自己,这样才可以知错就改。
其次中国人由于比较含蓄,因此面对对方时,总会想我怎样怎样怎样,其实你的对手不在现场。
你的勇气,那种玄幻的抽象的不可捉摸的感觉。如果你有,那就会毫不犹豫地追上你喜欢的女/男神。如果没有,那就.....靠运气了,其实运气也是和勇气挂钩的。
最后,同一跑道上的人那么多,你不一定要当冠军,可是可以不落在最后啊。只要战胜了同龄人,同校人,同公司的人, 甚至能够达到双赢,那么你们就不再是对手,甚至是朋友。
另一本书是苏联的格拉宁写的柳比歇夫这个科学家的传记类小说。
作者的态度十分诚恳,也很自卑。我是第二次读这本书,草草翻过,这时完全不是用敬仰和学习的态度阅读的,而是把他当做另一种世界观。
那种工作狂、勤奋者的世界观,而我不是在奋斗的那种,是在享受。类似于千百万人中的咸鱼,当然我没有资本去当咸鱼。我有个室友有资本,他就是一咸鱼。
柳比歇夫最有名的是他一丝不苟地记录下自己所有的时间开销,我觉得这个和记录金钱开销好像差不多哎。只不过现在支付宝和微信替我们记账了,每次到年底我们都惊呆了自己怎么花了这么多钱。
可能将来AI或者只能机器人比如现在的手机在未来发展的功能就会帮我们记录每天的时间开销,现在计算机里不也有日志么,那就是记录资源占用地方的,再加上时间线,那就是时间开销了,不加就是事件开销。
好吧,大概写这么多, 下面是我为什么这样写的原因,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灵光一闪噼里啪啦打下来的一大串。(之前在晾衣服(:)
我情不自禁地像去写作,不管写什么,读书笔记,一时感想,自我安慰,发愤泄情。其实每当敲击键盘的时候,我的思路都会发生变化。‘’
写作最好的秘诀是写下第一个字,然后是第二个字,直至最后一个字。
我就是这样的。写第一个字时,完全不知道最后一个字是如何结尾的。
刚才我在想的是,其实算另一篇文章的构思,从探索到选择,在各种需求、诱惑之间,你终将做出选择,因为时间对你来说是线性不可分割的,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你,则你只完成了一件事情,即使是在分心。
我一直在试图抓住灵感。但是每次在做其他事情时,灵感最为旺盛。尽管在写作时也是灵思泉涌,一时兴起写下三五百字,写到一千多字时,就会感觉自己婆婆妈妈,废话那么多也是要思考要想的。
而当事情做完时,我所有的灵感全部忘光了,尽管当时恨不得马上提笔写下或者用手机记录下语音。当然,往往笔下的字跟不上脑袋里的灵思。好在,现在用键盘打字比用手写字飞速多了。
我不太喜欢语音记录转化为文本,因为语音是随意的,且我手机功能不好,每次转完文字后还要重新调整,也不太适应,觉得效率更低。
做你想做的事情,这就是你的人生。不管你是马基雅弗利主义者,还是自由主义者,追寻你所希冀的东西吧。
现在我终于能找到这两类主义的共同之处了:为理想而奋斗,繁殖或自由。
我不管这个世上的人怎么说我,我只想依照我的信念做事,绝不后悔,不管现在将来都一样!———索隆《海贼王》
愿你富足(:
上篇文章:书评——《哲学史上51个经典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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