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好书的作者,都是聪明人
读好书,见智者。
现在我积攒了千万本书,觉得这是互联网时代最大幸福,而且还都是电子书,现在寸土寸金,暂时还不需要书房,只要攒钱买高科技电子产品就足够了,不过非常好的书籍,还是会多买几本纸质版,以后再存书房的。
为什么要说书呢?因为我非常喜欢读书,当然好书让我喜欢,坏书让我厌烦。教科书,畅销书,无名书大部分都是坏书。好书读完使人受益,让人醍醐灌顶一醉方醒。
许多书读完只会收获一到两点新知识,不过逐字读完的过程是非常舒服的,一方面可能有时候走了神,一方面也记不住那么多,印象深刻的也只有那么一两处。
中文书里,鸡汤是最先接触的,于是慢慢读书越多,越会讨厌那种腔调,称之毒鸡汤,给鸡汤不给勺,例子弱智论证强硬。
不过去看英文书时,即使道理都是一样的,例子也残缺不全毫无说理性,仍会慢慢看下去,觉得道理是很对,一方面是自己慢慢地在行动中悟出来了,原来很多事情光知道是完全没有用处的, 你必须努力去做,;另一方面是看中文能一目数行,逻辑与文字都非常熟悉了,而看英文书你必须逐字逐句,翻译成中文仍是陈词滥调,也或许是丧失了语言特性。
因此我要学好英文,为了顺畅地读英文书,大量地读书,且能欣赏的另一种语言的优美性。
现在中文的重要性正在替代英文,这从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都努力学中文都可以看出来,且我已经见过了那么多中文非常流利和标准的外国人,甚至今天下午见到一个巴基斯坦父亲带着他儿子,两人竟都能说得非常顺畅的中文,父亲三四十岁大, 儿子三四岁大。
但是英文经典书籍和网站还是很多的,这点远超中文的文化世界。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英文里有非常优秀的作家和网站设计师,可能是因为他们阶层绝对固化,没有踏实挣大钱的希望,反而酝酿出用一生去做赌注的年轻人。
也可能是因为我距离中国太近,看到了太多缺点,对于优点已经习以为常而视而不见,因此更偏爱英文。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编程语言还是用英文写的,中文毫无一席之地。
不过从书中获得的经验却非常肤浅,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事情必须要在行动中才知道怎么回事。
上个月去找班主任,但去了才发现那里没人;下午去店里办手续,但去了才发现那里停电了,我可是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来回足足耗了一个下午。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打个招呼,未雨绸缪先探下路,和对方确认是否可以去做这件事情。
这个道理如此简单,你花三五分钟来读我写的文章,甚至只要几十秒看完上面的两段话,就已经得到了这个信息。
可是你必然会遇到一两次错误过的错误,浪费你时间精力心情,但我是完全无感的,一方面是心情它自己就毫无波动,一方面是知道自己必须为自己行动负责,错了就是错了,吸取教训下次注意,抱怨后悔完全没有必要没有作用。
文字积累的书籍当然很多,而且取其精华也有非常多的经验,因此花最多的时间先去获取信息,随着作者看一遍他走过的错路,重复阅读一次不够,那就多读点相关的,虽然不能完美避开错误,但是至少在心态上明白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
那这就足够了,因此继续去读书吧,这相比游戏游玩吃喝电影还有更高的复利效应,处理许多复杂的信息是要通过大脑思考的, 而读书就是随作者思考最好的方式,当然你要找的足够好的作者。
而能够写出来一本书的人,一定是个聪明人。因此书籍的构思、排版、内容、书写、定稿、校对都是需要花费非常多心思的人,从专业能力到韧性坚持,作者都是一流的人才,像他们学习,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
而且获取成本低廉,学习时间随意,资料无穷无尽。
愿你富足(:
上篇文章:即使犯错,内心仍毫无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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