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千万人之中,我只爱你一人
我很多时候都在想这些经历,到底可以带给我什么收获?
写那么多文章了,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吧,仅说内在性格方面的。
大多数人在陌生人面前都会稍微有点不自然,在熟人密友之间表现肯定会放荡不羁。毕竟自来熟的还是少数,相处久的仍旧拘谨也是少数。
我则比这个程度都高一些, 也就是在老朋友面前,无话不谈坦诚相待,从不计较小利从不遮遮掩掩;但是面对的人一多,即使只有三五个,我几乎立马变得缄口不言,就算有熟人我也很少说话。
因此我总结而言,对待朋友会分享一切我认为好的东西,不惜代价但送到为止,也不会强迫你去要;同时对他们我永远有时间和耐心。
但是陌生人我是向来不在乎的。有太多不相同的地方,彼此也不了解,因此就无法谈对错,因为我们没有彼此参考的标准,即使有标准,相互的理解也可能不同。
因此我不想争论。因为曾经和好友争论过,最终要么以情感激动为结尾,要么双方固执己见,要么求同存异。
对朋友家人而言,那是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争吵、和解、欢乐、生气等等正面和负面都是关系的必要组成部分。
但对陌生人,他们太多人,我时间太少。何况大家的经验、知识、偏好又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因此这就无关贫富贵贱,只是爱的力量有限,时间和精力有限,我只在乎我爱的人。
《现代启示录》里,特种军队一方面要面对接种儿童被砍去手臂的命运,一方面要在遵守命令。他们也有家人和小孩。他们只是服从命令去加入战争。
这和二战是一样的吧,纳粹德国和日本军人。当然这些都是极端。但却实在发生了,可见人性的黑暗与光明之极值各自有多大。
曾经看公开课,说一个人面临这样的场景:要么以一车人的生命代价救下一位孕妇,要么以一位孕妇的两条生命代价就下一车人。诸如此类的极端选择,拷问的是一个人本质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我们平常生活中当然不会面临如此残酷的选择,毕竟大家都认为生命是十分可贵的。不过根据法律案例来判断,生命的价格跟当地城市的评价收入有关,因为法院判定赔偿就是以此为标准的。
曾经遇到位高中好友,他来我热情款待,回去了两人就几乎再无消息,除非有什么问题;
曾经认定一位好友,从初中到高中都积极主动给他打电话去他家玩,后来大学相距太远,一年半载都没看过了;
曾经在付费培训线下课程上,和一位华师的女生聊了很多,后来微信上一句话没说对,然后就被拉黑了,我觉得那个晚上可能是把两人一辈子的话全说完了;
曾经我和另外三人组成团队,两年中我闲碎时间几乎都在发呆,看手机,看书本,几乎成了个透明人,偶尔谈谈工作分配,因为额外的人实力都比我强,我要么插不上话,要么不感兴趣。
我很多时候都在想这些经历,到底可以带给我什么收获?
有时候其实是感觉很困惑的, 甚至觉得有些失落。但是读书渐多,包括看微博和微信的很多文章,也觉得没必要在乎了。
聚散随缘,人生本就有太多无奈。在你力量弱小的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处。在力量增长时,会觉得很忙,但同时又有目标,这样还好一些。
越来越认同“你开心就好”这句话了,世事艰难,寻求开心是很简单的,当然要做长期有益的事情,而非耗费生命去寻欢作乐。
最后以这句名言来结尾吧:
我以我的生命以及我对它的热爱发誓,我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也不会要求别人为我而活。’”
——安·兰德 《阿特拉斯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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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在梦境和现实之间,能够做到的是不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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