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布 / Published 2018-02-03T21:50:46+08:00

遵守才是人性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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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还是初出茅庐的时候,勇入虎穴查探出“领导批条子”的潜规则,利用国家化肥价格差来谋利情况,但即便报道后,“我再次惊讶地发现,条子仍然在批,与我们报道之前毫无区别。”



长话短说。我跟踪此事达数年之久,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不是我最初想象的道德善恶问题,我面对的是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利害格局中的寻常或者叫正常的行为,它基于大家都可以理解的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



看的社会阴暗面多了,内心禁不住往坏处想,看的正能量,感觉世界到处是如此美好。那么是一个人先乐观而后选择看正面事件呢,还是看了那么多正面事件去选择乐观?最佩服的是那些经历了各种人生磨难的女生,依旧每天笑逐颜开。



在《乐观经济学》里,作者分析悲观情绪蔓延源于负面视角容易散播和易使人轻信,而且说经济随科技发展会越来越好,毕竟现实也是百姓们生活的更好了。



但从历史角度来看,规则一直在演变,但是金字塔形状永远不可能变化。这就好像痴人说梦,奴隶是不可能翻身当皇帝的。



我不纳闷自己写的文章没人看,甚至在写作时会愣着想接下来要写什么,值得看的文章是少数。这也是同一个道理。



当你认清现实——在经济上,农村出身与世代官商对比;在智商上,愚笨与天才相比;在家境上,父母不解与明白人生相比....自己往往属于前者时,就不纠结什么了。苦难是守恒的,时间是一定的。


 

其实,中国历代老狼的经验很丰富,完全明白这个道理。那些为天子牧民或者叫牧羊的肉食者,都知道羊是狼生存的根本--简称"民本"。大家都懂得爱护羊群的重要意义。奈何抵抗不住眼前绵羊的诱惑,也抵抗不住生育狼崽子的诱惑。这也是有道理的:我不吃,别的狼照样吃;我不生,别的狼照样生。个体狼的利益与狼群的集体利益未必一致。如果我的节制不能导致别人的节制,我的自我约束对羊群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徒然减少自己的份额而已。在老狼忍不住饕餮的时候,我可以听到一声叹息:它们要是变成刺猬,俺们不就变成清官了么?


“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全都”云云肯定是绝对化了。但在统计学的意义上,这条定律大概真能站住脚。仔细分析起来,朱元璋发现的这条规律,背后大有道理。


科举制实行之后,官僚大体是读书人。他们读了十几年圣贤书,满脑袋都是理论上的人际关系,如忠君爱民、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之类,书生气十足,教条主义倾向严重,未必明白建立在利害算计之上的真实的人间关系。这种关系,圣贤们不愿意讲,胥吏和衙役的心里却清楚得很。


明朝制度规定,官员不许在本乡本土当官,怕他们受人情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但胥吏和衙役们一定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土豪们就更不必说。他们熟悉当地的语言和风土人情,有一张亲戚朋友熟人织成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信息灵通,熟悉各种惯例,并且依靠这些惯例谋生获利。那些圣贤书上不讲的潜规则,正是通过这些人继承并传播的。他们是活的教科书。在他们的言传身教和热心辅导之下,官员们学习的时间大大缩短,学费大幅度下降,许多摸着石头过河的麻烦都可以省去了。这便是朱元璋的“新官堕落定律”的实现过程。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盗女娼。


私派比正赋多,暗的比明的多,这才是要害。由此我也再一次长了教训,就是我恶习不改,经常对统治者存有幻想。说到这里,我干脆就一并承认了吧:尽管我自称没有替皇上辩护的意思,但我内心深处潜伏着对崇祯的同情。这位年轻人当了十七年皇上,满心焦虑,天天熬夜,不近女色,没完没了地批阅文件,处理他难以胜任、恐怕也没人能够胜任的天下特大号难题,动不动还要下一道罪己诏作自我批评。十七年如一日,简直就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换了我当皇上,被那许多诱惑包围着,我能像他那样严格要求自己吗?说话要凭良心,皇上可不是坏人,我愿意相信皇上,也愿意相信中央政府的种种明文规定。可是,我这样做是要犯错误的。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的关键,恰恰在于搞清楚隐蔽在漂亮文章下边的实际利害格局。没有这种格局的保障,那些规定不过表达了政府的善良愿望或者骗人唬人的企图。


北京街头的十字路口有红绿灯,红绿灯下还有警察。通常还不是一个两个警察,而是四五个警察。这些警察都是要拿工资的,而这些工资来自税收,本来那是企业的利润,可以成为生产的动力和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税收可以刺激生产,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那么在警察工资方面的开支能不能减少呢?

美国的红绿灯下没有警察,人们仍然能遵守交通规则。人们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竟然可以到这种地步:明明没有车辆,一个人在人行横道的路口也会等待变灯。我在赫尔辛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位中年妇女在马路对面等待变灯,于是我也不好意思横穿空空荡荡的马路,一直等到红灯变绿。在中国,这当然是极其罕见的事情。这就是说,在美国和我说的那个欧洲国家,警察的工资是可以省下来的。省了下来,交通秩序并不会变坏


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有尊严,也更健康,更美好,究竟值得不值得约束一下随地吐痰之类的毛病呢?或者,请一些执法者来管这件事情,而每个中国人都要为他们的工作多掏一笔税金。花钱雇人强迫你,并且用侮辱惩罚的手段迫使你自己不吐痰,然后我们再掏更多的钱行贿,逃避处罚,这不是很愚蠢很可笑么?干吗不约束自己一点,非得获得如此愚蠢可笑的报应呢?


不知道自己写的什么鬼,可能英语读后感写多了,可能读完就忘记了,可能就是没有什么意义。